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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万州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 2019-01-23 16:41:42
1月21日,全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委书记莫恭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推动机构改革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加快建设长江上游“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先行示范区。
区委副书记、区长卢勇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文农,区政协主席罗能平,区委副书记阳秋冬,在家区领导出席会议。
莫恭明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深化机构改革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是落实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万州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区上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各项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莫恭明强调,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区各地各部门必须准确把握要求,周密安排部署,掌握力度节奏,坚决把深化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稳妥完成转隶组建,做到周全谋划、精心实施、扎实推进,确保新旧机构和人员接替平稳有序,同时工作不掉线、不脱节、不断档。要科学依规制定“三定”规定,确保部门履职于法有据。要加快促进部门职能人员融合,做到事合、编合、心合、力合,让新部门尽快正常高效运转起来。要优化乡镇机构设置,依法下放行政管理权限,厘清乡镇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规范乡镇综合办事机构设置,一同对街道机构设置进行优化完善。要统筹推进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及其他机构改革任务。
莫恭明强调,这次机构改革任务艰巨、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改革各方面、各环节,抓好统筹协调,严守纪律规矩,加强思想引导,让方案执行“稳”,让干部人心“稳”,让社会舆论“稳”,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把机构改革的活力充分释放出来,狠抓责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用好考核督导,扎实推动“一心六型”两化路径落地见效,以机构改革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以发展成果检验机构改革成效。
卢勇在主持时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做到认识到位,保持定力、久久为功,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传达好、宣传好、贯彻好,高度统一思想,广泛凝聚共识,扎实有效推进“一心六型”两化路径实施。要做到行动到位,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抓紧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清单台账、完善工作机制,项目化、事项化、政策化、机制化推进各项工作。要做到方法到位,精准发力、当好示范,找准推动“一心六型”两化路径的方法和路子,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精准落实,争当标杆、争做示范,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近日,经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万州区委、区政府印发了《重庆市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万州区共设置党政机构46个。党委机构1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政府工作部门36个。
万州区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区政府主要工作部门设置情况
(1)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以及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区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组建区生态环境局。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
(3)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将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委员会。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4)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区文化委员会(区体育局)、区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体育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文化委员会、区旅游局。
(5)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以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7)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防震救灾职责、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职责、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州分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检查和处罚,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区商务局的反垄断职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专利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9)组建区医疗保障局。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0)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将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11)组建区科学技术局。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科学技术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2)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区民防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民防办公室。
(13)区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14)组建区水利局。将区水务局的职责、区移民局(区三峡水库管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水利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水务局、区移民局。
(15)重新组建区林业局。将区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务局、区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区林业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
(16)组建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在区商务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外事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商务局不再保留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17)组建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区政府办公室的金融工作职责,区商务局的商业保理、租赁、典当管理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8)组建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9)组建区物流办公室。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交通委员会、区商务局等部门的物流管理相关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物流业发展重大问题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物流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20)组建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将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商务局的管理全区实施国家对外援助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推动与有关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招商投资促进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1)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交通委员会、区水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农业委员会、区商务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区移民局等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政府派出机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2)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
(23)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的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24)优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将区商务局有关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区粮食局牌子。
(25)优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职责。
(26)将区交通委员会更名为区交通局。
(27)将区商务局更名为区商务委员会。
(28)将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更名为区信访办公室。
深化区人大、区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深化区人大机构改革。保留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将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移民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将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改建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化区政协机构改革。保留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区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区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将区政协农业和移民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区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区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教科卫委员会。将区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体育界等相关职责调整到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
信息来源:微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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